【Polly Lin】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130條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其他選項都不是可以立即觸及的處所所以不選
【C.f. Lin】評論
請問要如何判別呢?
【哈哈】評論
請問如果是在客廳的東西的話就可以搜索了嗎?因為題目是說他在客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