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nnie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第 85 條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85條 (調處)再申訴事件審理中,保訓會得依職權或依申請,指定副主任委員或委員一人至三人,進行調處。前項調處,於多數人共同提起之再申訴事件,其代表人非徵得全體再申訴人之書面同意,不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