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in0613】評論
規定汽車駕駛人利用汽車犯罪吊銷駕駛執照執行程序: 一、汽車駕駛人利用汽車犯罪,於移送法院未判刑確定前,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暫扣其駕駛執照,禁止其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