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言喵語】評論
不告不理只針對民法,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只針對刑法
【黃詠翔】評論
不告不理原則是司法機關適用的
【阿畢】評論
根據報導,公路總局直接向未繳交2013年以前燃料費的民眾,寄發催繳通知,但事先卻漏寄繳費 單。由於「少一次通知」,就提早寄發欠費罰單,遭民眾提起訴願,經交通部認定錯罰,應撤銷 逾期欠費罰單之行政處分,並對已繳費者進行退款。由於行政機關之行政疏失,造成15萬餘名民 眾被以欠費為由,開罰600元,總金額達9千多萬元。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34982743&dostatus=&noslave=1&exp=216#ixzz52QF3T0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