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每年應將大眾捷運系統狀況、營業盈虧、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於年度終了多久時間內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A) 1 個月內
(B) 3 個月內
(C) 6 個月內
(D) 15 個工作日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0645
統計:A(6),B(17),C(36),D(3),E(0)

用户評論

【用戶】Mi de Chen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大眾捷運法35條第35條(營運情況之報備)【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51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依左列規定,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一、營運時期之營運狀況,每三個月報備一次。   二、每年應將大眾捷運系統狀況、營業盈虧、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於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報備一次。   中央主管機關得派員不定期視察大眾捷運系統營運狀況,必要時得檢閱文件帳冊;辦理有缺失者,應即督導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