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lf08120852】評論
·新公共行政之主張:1.主張「入世」相關的公共行政:(1)行政學者應致力研究與環境、社會相關的問題。(2)公共行政不應該侷限於學術象牙塔內,理論應切合實際,合乎社會需要。2.主張「後」邏輯實證論(Post Positivism)(1)反對只有價值中立的研究,行政應從事價值判斷,強調社會公平正義及扶助弱勢團體。(2)以社會公正為研究的主要價值,倡導「第二代行為正義」。3.主張適應環境的動盪不安情況:鼓勵外界與政府互動,解決問題。4.主張建構新的組織型態:傳統科層體制具有穩定的能力,但顯然已不足以滿足當代社會之參與管理、服務對象取向、行政人員價值判斷、社會問題層出...
【讓知識流通,拒絕販賣解答】評論
謝謝
【安從惟】評論
(D)主張建構新的組織型態 :如「協和式組織」的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