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任】評論
立法院的主要成員為立法委員。根據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自2008年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起,選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並立制,立法委員席次減半為113席,且任期為4年,其中:區域立委73席,由單一選區直選產生(即一個選區僅選出一名立委),選舉方式採相對多數制(即得票最多者當選,無需過半)原住民立委6席,由2個複數選區產生,仍然採原先之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每個選區得票前三名者當選不分區及僑選立委34席,由單一選區兩票制中的政黨得票比例按最大餘額方法分配席次,政黨得票率須達到5%方可獲得不分區席次。各黨當選名單中需有1/2婦女保障名額。目前立法院共有109席立法委員及4席缺額(皆不需補選),任期至2012年1月31日。
【曹嘉維】評論
謝謝王大哥精闢講解
【Danny】評論
最佳解!王大任 大一上 (2011/11/12 07:29):讚199人立法院的主要成員為立法委員。根據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自2008年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起,選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並立制破表的讚= ="
【Mark Guo】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一、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