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8.下列何者並非我國刑法上之保安處分種類?
(A)感化教育
(B)強制工作
(C)社會勞動
(D)強制治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奧斯丁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保安處分的類型有:(1)對少年犯的感化教育處分(《刑法》第86條)(2)對精神障礙的監護處分(《刑法》第87條)(3)對施用毒品成癮的禁戒處分(《刑法》第88條)(4)對酗酒者的禁戒處分(《刑法》第89條)(5)對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的強制勞動處分(《刑法》第90條)(6)對於花柳病,隱瞞而與他人為猥褻之行為或姦淫,致傳染於人者的強制治療處分(《刑法》第91條,《刑法》第91條之1)(7)對於《刑法》第86條到第90條的處分,按情形得以保護管束處分(《刑法》第92條)(8)對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的驅逐出境處分(《刑法》第95條)等。

【用戶】happyplaykid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刑罰主刑: 生命刑(死) 自由刑(有 無 拘役) 財產刑(罰金)從刑:褫奪公權保安處分敢叫監禁 志工保出(敢叫我去監禁,志工會保我出來)感化教育監護禁戒強制治療強制工作保護管束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