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依銀行法規定,主管機關對於資本等級列為「資本不足」之銀行所得採取之措施,下列何者非屬之?
(A)不得以現金分配盈餘
(B)命令處分特定資產
(C)命令銀行或其負責人限期提出資本重建或其他財務業務改善計畫
(D)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對負責人發放報酬以外之給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8965
統計:A(4),B(33),C(4),D(9),E(0)

用户評論

JollyHugo】評論

銀行法第 44-1 條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以現金分配盈餘或買回其股份:一、資本等級為資本不足、顯著不足或嚴重不足。二、資本等級為資本適足者,如以現金分配盈餘或買回其股份,有致其資本等級降為前款等級之虞。前項第一款之銀行,不得對負責人發放報酬以外之給付。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D正確因此只有資本適足才能分派 (A正確)(B)命令處分特定資產錯誤 依銀行法第 44-2 條,資本顯著不足、資本嚴重不足適用(C)命令銀行或其負責人限期提出資本重建或其他財務業務改善計畫 依銀行法第 44-2 條正確

relita0322】評論

資本不足:現金、酬勞、改善、風險個人是認為記一邊就好。因為資本顯不足、嚴重不足項目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