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評論
電子化設備進行教學注意事項(一)低年級不建議使用電子化設備進行教學。(二)中、高年級使用時間:1. 中年級:建議上下、午各最多使用 30 分鐘。2. 高年級:建議隔節使用,且需符合 3010 原則(螢幕注視每 30 分鐘休息 10 分鐘)。(三)字體大小:停止畫面教學時,螢幕字體大小至少 5 公分正n方。(四)照明:除螢幕上方的燈可關外,其餘桌面照度至少 350 米n燭光(LUX)。(五)距離:使用大型電子設備教學時,第一排距離螢幕至少 2公公尺 ,並應定期調整學童座位。(六)下課時間,學生應至戶外活動,避免繼續使用電子化教學n設備。(七)使用電子化教學設備時,應注意避免直視投影機光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