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5內政部以行政命令限制役男出境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宣告:
(A)不違反憲法相關規定
(B)與憲法規定未盡相符,應檢討改進
(C)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六個月後失效
(D)只適用於年滿十八歲之役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2784
統計:A(18),B(27),C(115),D(2),E(0)

用户評論

Axiang】評論

釋字第443號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任意移居或旅行各地之權利。若欲對人民之自由權利加以限制,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必要之程度,並以法律定之或經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訂定。限制役男出境係對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之重大限制,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以命令定之。行政院發布之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欠缺法律授權之依據,該辦法第八條規定限制事由,與前開憲法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六個月時,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