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48◎大法官第 382 號解釋,大學生只能對退學等受教權受影響提行政訴訟;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今年初又做出釋字 684 號的變更解釋,未來包括加退選課、考試不公帄、禁貼海報等侵害受教權或其他基本權利的行政處分,學生都有權提起行政訴訟,不頇受到特別限制。
【題組】47.問校園人權的申訴救濟管道為何?
(A)訴願→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行政訴訟
(B)向學生獎懲委員會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C)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D)訴願→行政訴訟→向學生獎懲委員會申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8889
統計:A(0),B(3),C(24),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