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佩玲】評論
羅馬日耳曼法系(一)歷史背景:在西羅馬滅亡後五世紀左右,羅馬法大全在西歐學者的研究之下,逐漸展開繼受運動,自此奠立歐洲各國承繼羅馬法的傳統。而在近代歷史中經歷兩個主要的轉折:1、近代歐洲的自然法運動,法學家相信透過對於羅馬法的研究註釋,可以找到屬 於理性法的各個原理原則。2、法典化運動,透過法典的制定可以將以往研究羅馬法的所得,符合正義理性的 原理原則加以成文化。但亦有像薩維尼主張反對法典化的學者。(二)主要特色:1. 在法源方面重視成文法2. 在法律體系方面擁有相同的分類3. 法律基本概念相類似4. 傳統上以民法為核心5. 民法中以債法為重點6. 公法的一致性來自於共同的思想背景
【無暱稱】評論
4f:不行喔,因為大陸法系是重實體法,而在運用上是先程序後實體
【胡愛晏】評論
實體法優先是出自何處?
【阿阿】評論
(B)選項敘述不好大陸法系:訴訟程序強調先程序後實體 人民權利義務之實體法規定,則較受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