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下列有關自來水管承裝技術員工的處分何者正確?
(A)自來水管承裝技術員工於施工時,未隨身攜帶工作證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予警告處分
(B)自來水管承裝技術員工受停止工作處分二次以上者,主管機關應廢止其工作證
(C)將工作證塗改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予停止工作六個月以下之處分
(D)將工作證交付他人使用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予停止工作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之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第 93-4 條 自來水管承裝技術員工於施工時,未隨身攜帶工作證者,原登記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應予警告處分。第 93-5 條 自來水管承裝技術員工,經受警告處分三次以上、將工作證塗改或交付他人使用者,原登記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應予停止工作二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之處分。自來水管承裝技術員工受停止工作處分二次以上者,主管機關應廢止其工作證,並於一年內不得受自來水管承裝商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