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有關民法繼承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
(B)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原則上按人數平均繼承
(C)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繼承順序,以親等近者為先
(D)繼承人殺害被繼承人雖未致死且未受刑之宣告,仍然喪失其繼承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625
統計:A(2),B(3),C(2),D(9),E(0)

用户評論

寂寞行星】評論

第 1145 條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楊宗泰】評論

33. 有關民法繼承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B)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原則上按人數平均繼承(C)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繼承順序,以親等近者為先(D)繼承人殺害被繼承人雖未致死且未受刑之宣告,仍然喪失其繼承權 .第 1145 條

堅持就是勝利】評論

第 1138 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第1139條: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Tristana】評論

絕對失權: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喪失其繼承權(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此種失權不會因被繼承人原諒繼承人之行為而回復繼承權。例如子女為了遺產而謀殺父親,即喪失對父親之繼承權。故意致被繼承人於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故意致應繼承人於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雖未致被繼承人於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雖未致應繼承人於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惟適用此款有兩個需要注意的地方,第一是須有致死之「故意」,如是出於過失則非喪失繼承權之原因;第二是須已受刑之宣告,此是指科刑之判決已經確定者。相對失權: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2款)。以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