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5.某甲死亡時,其父親乙、妻子丙、兒子丁、女兒戊均尚生存。某甲生前於遺囑中規定,丁、戊取得甲遺產之全部。假設甲之遺產為新台幣(下同)1,2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之特留分為 100 萬元,得請求丁、戊就特留分之扣減負連帶責任
(B)丙之特留分為 200 萬元,得分別由丁、戊所獲之遺贈扣減 100 萬元
(C)丙之特留分為 400 萬元,得分別由丁、戊所獲之遺贈扣減 200 萬元
(D)丙之特留分為 100 萬元,得分別由丁、戊所獲之遺贈扣減 5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0),C(2),D(0),E(0)

用户評論

【用戶】FMY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以配偶角度可得應繼分:1.平分:配偶vs直系血親卑親屬←此題採用2.二分之一:配偶vs父母、兄弟姊妹3.三分之二:配偶vs祖父母4.全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特留分1.為應繼分1/2: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   ←此題採用2.為應繼分1/3:兄弟姊妹、祖父母應繼分:1200萬→配偶400萬+兒400萬+女400萬特留分:配偶200萬(400X1/2=200)+兒200萬(400X1/2=200)+女200萬(400X1/2=200)結論:配偶200萬、兒500萬、女5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