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所謂「權利救濟」,是指在法律上的權利被侵害時,人民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下列何者可以進行「權利救濟」? 
(A)因為醫院的疏失,致使汗人被打錯針而住進加護病房 
(B)參加環保聯盟協會的沈夢擎,請求政府將臺灣獼猴列為保育動物名單之中 
(C)湯米罐庭自願當個外交替代役男,在西非舉辦垃圾換舊衣等工作,建立良好的邦交 
(D)弟玄在全民論壇中講述自己的人生觀及快樂的方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6),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