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ison】評論
民法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中選項(D)肖像權屬於法條中的「其他人格法益」所要要有情節重大,才可求償非財損。
【smiley】評論
其他選項為何不能選?
【南霸天】評論
其他選項應該不用"情節重大"就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