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⑷快速應用開發(Rapid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RAD)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4906
統計:A(832),B(4),C(8),D(21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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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權理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規定,初任各職務人員,應具有擬任職務所列職等之任用資格始得任用;未具擬任職務職等任用資格者,在同官等高二職等範圍內得予權理。權理人員得隨時調任與其所具職等資格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https://www.exam.gov.tw/cp.asp?xItem=2634&ctNode=522&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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