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sieh Yu-tang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A)機關允許→才能共同投標(B)、(C)共同投標辦法-第 4 條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者,以不超過五家為原則。機關並得就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主辦事項之金額,於其共同投標協議書所載之比率下限予以限制。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共同投標時,應並載明廠商得單獨投標。(D)採購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所稱「共同.....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