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ru9876】評論
答案應改D, 期貨商管理規則第六條期貨商之宣傳資料及廣告物之形式及內容,應經期貨商經理人審核及簽名或蓋章後始可使用(是經理人不是主管機關)。前項宣傳資料、廣告物及相關紀錄應保存二年。 第二項期貨商之宣傳資料及廣告物,其形n式、內容、製作及傳播等相關事項,由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同業公會)訂定管理辦法,申報臺灣期貨交易所備查;其修正時亦同。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