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2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對保險爭議所做成的評議決定,若保險業應支付之金額在多少範圍內,金融服務業應予接受?
(A)投資型保險商品為100萬元
(B)投資型保險商品為200萬元
(C)非屬保險給付爭議類型(不含投資型保險商品)為20萬元
(D)非屬保險給付爭議類型(不含投資型保險商品)為5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2),B(1),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柏壻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為什麼D不行? 十萬以內都應該要接受的不是嗎?

【用戶】陳柏壻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為什麼D不行? 十萬以內都應該要接受的不是嗎?

【用戶】powelljwo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9條第2、3項規定,評議結果在一定額度之下,金融服務業對於評議決定應予接受。故若評議結果在100萬元/10萬元以下,金融服務業應依評議決定給付給金融消費者。(按評議決定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10萬元以下者,金融服務業依法須接受並給付,此為金保法第29條第2項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2月30日金管法字第10000423911號公告所定。)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rti=358&Rol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