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壻】評論
為什麼D不行? 十萬以內都應該要接受的不是嗎?
【powelljwo】評論
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9條第2、3項規定,評議結果在一定額度之下,金融服務業對於評議決定應予接受。故若評議結果在100萬元/10萬元以下,金融服務業應依評議決定給付給金融消費者。(按評議決定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10萬元以下者,金融服務業依法須接受並給付,此為金保法第29條第2項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2月30日金管法字第10000423911號公告所定。)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Lang=1&Arti=358&Rol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