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iaping Sue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66-2(檢察事務官之設置)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設檢察事務官室,置檢察事務官,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檢察事務官在二人以上者,置主任檢察事務官,薦任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並得視業務需要分組辦事,各組組長由檢察事務官兼任,不另列等。
【用戶】蔡婷兒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