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某扣繳義務人已依所得稅法扣繳稅款 20 萬元,但未依法定期限內按時填報扣繳憑單,經稽徵機關限期責令補報,仍未依限按時補報,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可處扣繳義務人罰鍰最高多少元?
(A) 45,000 元
(B) 20,000 元
(C) 600,000 元
(D) 200,0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5799
統計:A(99),B(19),C(16),D(12),E(0)

用户評論

發發陳】評論

限期責令補報或填發而仍不依限按實補報或填發者,按扣繳稅額處3倍的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4萬5,000元,最低不得少於3,000元

happyandsad】評論

所得稅第 114 條  扣繳義務人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分別依各該款規定處罰:二、扣繳義務人已依本法扣繳稅款,而未依第九十二條規定之期限按實填報或填發扣繳憑單者,除限期責令補報或填發外,應按扣繳稅額處百分之二十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萬元,最低不得少於一千五百元;逾期自動申報或填發者,減半處罰。經稽徵機關限期責令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扣繳義務人未依限按實補報或填發者,應按扣繳稅額處三倍以下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四萬五千元,最低不得少於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