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有關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限經由該管警察局長書面核准後方得實施
(B)第三人因係志願與警察合作之人,故不得支給任何費用
(C)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期間,最長不得逾 2 年
(D)第三人蒐集之資料,應列為機密文件,專案建檔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6364
統計:A(99),B(39),C(623),D(218),E(0)

用户評論

108警特上榜!感謝阿】評論

我也覺得a這樣講算錯 應該沒有限制只有局長

061】評論

警察遴選第三人資料蒐集辦法第6條原則上是一年,但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不得逾一年所以1年+1年=2年

誠誠】評論

(A)警職法第13條      經由該管警察局長或分局長書面核准後實施(B)警職法第12條第3項    得支給實際工作需要費運外,不得給予任何名義文件(C)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第6條    原則不得逾一年,例外可延長時間不得逾一年,以一次為限。(D)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第11條    資料列極機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