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協議分期償還放款符合一定情形時得免予列報逾期放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依協議條件履行達六個月以上
(B)原係短期放款者,協議分期償還期限最長以五年為限
(C)原係中長期放款者,協議分期償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年
(D)協議利率不低於原承作利率或銀行新承作同類風險放款之利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4247
統計:A(7),B(10),C(39),D(8),E(0)

用户評論

【用戶】Artisan888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原係中長期放款者,其分期償還期限以原殘餘年限之二倍為限,惟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用戶】Artisan888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原係中長期放款者,其分期償還期限以原殘餘年限之二倍為限,惟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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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原係中長期放款者,其分期償還期限以原殘餘年限之二倍為限,惟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