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鑑於國際法規範之碎裂化(fragmentation),WTO 爭端解決小組或上訴機構常面臨當事國援引 WTO 涵蓋協定以外之其他國際法規範(下稱「非WTO 法規範」 )作為爭端解決攻防的依據。以「澳洲—菸品素面包裝案」為例,當事國除依據 WTO 涵蓋協定(TBT 協定及 TRIPS 協定)作為控訴之基礎外,另援引 WHO 所屬 FCTC 及其準則(Guidelines)等規範進行抗辯。此外,亦援引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Organization, WIPO)所屬保護工業財產權之巴黎公約(Paris Convention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有關商標權等規定(如第 6 條之 5、第 10 條之 2 等)作為控訴之依據。顯見,此等「非 WTO 法規範」在WTO 爭端解決程序中日益扮演重要的角色。請以本案(或其他 WTO 案例)為例,詳細論述此等「非 WTO 法規範」在 WTO 爭端解決程序中所扮演的角色與功能為何?試從當事國與爭端解決小組或上訴機構之角度分析之。 (25 分)代號:30630頁次:2-2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1429
統計:A(0),B(0),C(1),D(4),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