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有關山林、田野引火燃燒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引火燃燒以開墾、整地、開闢防火巷等事由為限
(B)引火地點四周,應設置 3 公尺寬之防火間隔
(C)引火人應於 5 日前,向當地消防機關申請許可
(D)引火應在上午 6 時後,下午 6 時前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3968
統計:A(269),B(11),C(16),D(19),E(0)

用户評論

】評論

引火燃燒以開墾、整地、開闢防火巷等事由為限應為驅除病蟲

japen233】評論

消防法第17條山林、田野引火燃燒,以開墾、整地、驅除病蟲害等事由為限。前項引火燃燒有延燒之虞或於森林區域、森林保護區內引火者,引火人應於五日前向當地消防機關申請許可後,於引火前在引火地點四週設置三公尺寬之防火間隔,及配置適當之滅火設備,並將引火日期、時間、地點通知鄰接地之所有人或管理人。其於森林區域或森林保護區引火者,並應通知森林主管機關。前項引火應在上午六時後下午六時前為之,引火時並應派人警戒監視,俟火滅後始得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