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uko61】評論
十二世紀中期的法國北部,屬中古前期。當時因外族入侵,人民生活較不安定,地方政府無法有效維持治安,因此人民依賴有實力的諸侯,希望納入其軍隊的保護。對地主和諸侯而言,豢養扈從和軍隊,庇護他們換取其軍事服務,也是強大本身力量的方法。因此西歐出現領主―附庸的契約關係,雙方有相對的權利與義務,藉由分封土地和提供軍事服務形成封建制度,如同契約,軍事服務是商品,土地則是代價。領主給予附庸(騎士)土地換取其效忠與保護。甲將土地分封給乙→甲是領主,而乙是附庸。乙得到甲的土地後,又將一部份的土地分封給丙→並不甲把土地分給丙,而丙也不是甲的豢養扈從和軍隊,所以丙不是甲的附庸。
【王查理】評論
(C)土地原本都是甲的,所以丙也是甲的附庸=>不一定,基本上丙會對乙(封賞自己土地的人)效忠.....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