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有關物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登記,不生效力
(B)同一物之所有權及其他物權,歸屬於一人者,其他物權因混同而消滅
(C)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
(D)拋棄動產物權者,並應拋棄動產之占有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991
統計:A(404),B(21),C(10),D(9),E(0)

用户評論

inoss2516】評論

A、第 761 條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B、第762條C、第759-1條D、第76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