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甲駕駛汽車不慎,同時撞傷路人 A、B 二人,甲過失傷害之行為應如何處斷?
(A)成立牽連犯
(B)成立集合犯
(C)成立數罪併罰
(D)成立想像競合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1468
統計:A(272),B(329),C(811),D(2131),E(0)

用户評論

彭凱文(錄取107年初考一】評論

刑§55(想像競合犯):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同一行為侵害兩人之身體法益,屬於想像競合之範疇,故選(D)。

Debbie Huang】評論

法條競合:一行為侵害一法益 想像競合:一行為侵害數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