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上來看看】評論
A、D →依民族意願C→法律定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2&FLNO=10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前略)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