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考試院具有法律提案權
(B)總統依據憲法所賦予之職權,得核定其所涉所有事務為國家機密
(C)司法院具有預算獨立編列權
(D)立法院具有文件調閱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81443
統計:A(20),B(37),C(21),D(13),E(0)

用户評論

【用戶】s3233232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有人可以解釋嗎?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 627 號二、總統之國家機密特權憲法並未明文規定總統之「國家機密特權」,惟依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行政首長依其固有之權能,就有關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屬行政首長行政特權之一部分,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足資參照,此即我國憲法上所承認行政首長之國家機密特權。立法者並賦予總統單獨核定國家機密且永久保密之權限,此觀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一項自明。其他國家機關行使職權如涉及此類資訊,應予以適當之尊重。惟源自於行政權固有權能之「國家機密特權」,其行使仍應符合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憲法基本原則,而非憲法上之絕對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