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9、40條規定,有關區段徵收補償,下列何者錯誤?
(A)區段徵收土地時,亦應依市價補償其地價
(B)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爲原則
(C)曾經農地重劃者,該重劃地區部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五
(D)申請發給抵價地時,僅得就其全部被徵收土地提出申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1282
統計:A(33),B(14),C(15),D(250),E(0)

用户評論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D:申請發給抵價地時,【僅得就其全部被徵收土地】提出申請,應為……,【得就其全部或部分被徵收土地】應領之補償地價提出申請。 土地徵收條例第40條Ⅰ實施區段徵收時,原土地所有權人不願領取現金補償者,應於徵收公告期間內,檢具有關證明文件,以書面向該管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申請發給抵價地。該管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收受申請後,應即審查,並將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Ⅱ土地所有權人依前項規定申請發給抵價地時,【得就其全部或部分被徵收土地】應領之補償地價提出申請。Ⅲ申請發給抵價地者,對其土地之權利義務,於接到該管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終止。經核定發給抵價地或已領竣徵收補償地價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