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且以契約總價給付,工程標的中某項之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 加達百分之十五,以下何者正確?
(A)以契約變更增加該項契約價金百分之十,其他百分之五,由廠商負擔
(B)應完全由廠商自行負擔
(C)由機關與廠商各負擔一半
(D)應以契約變更增加該契約價金百分之十五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1),B(1),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魚仔想來想去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採購契約要項第32點(契約價金之調整)
【用戶】魚仔想來想去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採購契約要項第32點(契約價金之調整)
【用戶】魚仔想來想去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採購契約要項第32點(契約價金之調整)
【用戶】陳芳逸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採購契約要項三十二、 (契約價金之調整)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且以契約總價給付,而其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調整之。但契約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一) 因契約變更致增減履約項目或數量時,就變更之部分加減賬結算。(二) 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百分之五以上者,其逾百分之五之部分,變更設計增減契約價金。未達百分之五者,契約價金不予增減。(三) 與前二款有關之稅捐、利潤或管理費等相關項目另列一式計價者,依結算金額與原契約金額之比率增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