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⑵甲駕車發生車禍,兩眼遭玻璃刺入,經緊急手術,於扣除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後,仍支出手術費用 3 萬元,進而向 A 公司請求理賠手術保險金。惟 A 公司經調閱甲之病歷後發現其投保前曾有高血壓之事實,於是解除人壽保險主約及醫療保險附約,並拒絕理賠。甲則主張自己縱因高血壓就診,但未服藥,且 A 公司尚需證明甲之體況足以變更或減少其對危險之估計,方得解除契約。甲另主張其車禍受傷與高血壓間無因果關係,從而 A 公司亦不得解除契約。A 公司是否應負給付保險金之責?(15 分)請注意,各題除敘述相關學說或實務理論外,就本案之具體論斷應附個人看法及理由。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7698
統計:A(8),B(122),C(4),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