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延】評論
「質權設定契約」,主要是來自民法第885條之規定:「質權之設定,因供擔保之動產移轉於債權人占有而生效力。」
【Tracy Su】評論
Cathy Peng 高三下 (2013/04/22 18:05) 21 所謂要物行為,係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實際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生效的法律行為,或是契約的成立需要交付特定物,本題答案為「質權設定契約」,主要是來自民法第885條之規定:「質權之設定,因供擔保之動產移轉於債權人占有而生效力。」動產質權之設定必須移轉動產占有(交付),動產質權設定契約才會生效。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法學緒論/平時考試測驗#5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