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匯票之發票人、承兌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於執票人應如何負擔票據責任?
(A)全部連帶負責
(B)僅由承兌人負責
(C)僅由背書人負責
(D)僅由發票人負責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8
統計:A(111),B(10),C(1),D(3),E(0)
用户評論
【暉】評論
票據法96條:發票人、承兌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於執票人連帶負責。執票人得不依負擔債務之先後,對於前項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執票人對於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已為追索者,對於其他票據債務人,仍得行使追索權。被追索者已為清償時,與執票人有同一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