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倫堤拿 已上榜 一般行政】評論
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ase.java】評論
拆除違建如果是委託第三人執行,不就是代履行,間接強制.
【Ain't no suns】評論
扣留一般證物才是直接執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