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應受送達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送達文書時,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應將文書做何種處理?
(A)退回
(B)留置於應受送達處所
(C)公示送達
(D)刊登新聞紙以代替送達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52174
統計:A(0),B(196),C(24),D(1),E(0)

用户評論

【用戶】Biola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7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