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5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幾年者,得登記為台中縣大里市市長候選人?
(A)六個月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81188
統計:A(51),B(25),C(15),D(7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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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ein_地特三等上榜】評論

 國籍法第 十八 條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自回復國籍日起三年內,不得任第十條第一項各款公職。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第 十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一、總統、副總統。二、立法委員。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四、特任、特派之人員。五、各部政務次長。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七、蒙藏委員會副委員長、委員;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九、陸海空軍將官。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 (台中縣大里市市長候選人)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