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1 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通知廠商有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之情形,經廠商提出異議申訴審議結果並無不實者,自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幾年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或分包廠商?
(A)6個月。
(B)1年。
(C)2年。
(D)3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
統計:A(0),B(7),C(2),D(68),E(0)

用户評論

【用戶】你好Ü థ౪థ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101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情形或第六款判處有期徒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三年。項目如下:1.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2.  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參加投標、訂約或履約者。3.  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4.  偽造、變造投標、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者。5.  受停業處分期間仍參加投標者。6.  犯第八十七條至第九十二條之罪(罰則),經第一審為有罪判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