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未侵害人民之訴訟權?
(A)大學生在校內張貼支持某候選人之海報遭學校禁止,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B)監所監聽受羈押被告與律師會見時所獲得之資訊,得作為審判時認定事實之證據
(C)專利權人應檢附侵害鑑定報告始能合法提出告訴
(D)公職人員選舉罷免訴訟採二審終結,不得再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4272
統計:A(17),B(16),C(42),D(108),E(0)

用户評論

bananaking198】評論

甲為某國立大學學生,一向熱衷政治,並強烈支持 A 政黨,在總統大選期間向該校課外活動組申請 在海報版張貼支持 A 政黨候選人乙之海報,校方援引教育部 91 年 10 月 29 日臺(91)訓(二)字第 91157349 號函:「各項公職人員競選活動期間,為加強維護選舉期間校園學習安寧,學校不得借予 教職員工與學生從事『為候選人在校園內張貼散發海報、標語或傳單』及「其他有違行政中立及影 響校園學習環境安寧之助選活動」暨該校「學生社團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第 4 條規定:「主管單位 認為社團公告內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以加蓋期限印章:一、違背國家法令者。二、違反學校 規定者。三、惡意攻訐或顯然與事實不符,涉及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