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Yang Chen】評論
關於行為能力的分類,有採「二分主義」,將人分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如日本、法國即是。亦有採「三分主義」,將人分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完全行為能力人」,如德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即採此種分法。
【喵言喵語】評論
民法§13(自然人行為能力三分法):①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②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③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