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要上榜~】評論
廣域行政(跨域管理)(地制法§21的原則):是指同一層級、兩個以上地方自治團體間之水平府際合作關係。跨域治理:(地制法§24-1①)結合公部門、私部門、非營利組織,透過彼此協力、社區參與、公私合夥來處理彼此所面臨的跨域事務問題。
【吳淨嚴】評論
廣域行政=跨域管理(非跨域治理)
【王國豪】評論
QQ上榜哥有點強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