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宇翎】評論
區分公法與私法之學說 1.利益說: 又稱為「目的說」,認為法律以保護公益為目的者,即是公法,反之,以保護私益為目的者,即是私法。例如社會秩序維護法旨在維護公共秩序與公益,故屬於公法,而民法旨在規範個人間的利益,即為私法。 2.從屬說: 又稱為「權力說」或「加值說」,凡法律內容涉及權力服從,亦即規定不平等關係者,即是公法。反之,不涉及權力服從,而規定平等關係者,即為私法。例如刑法,以國家公權力強制人民服從,兩者的關係並非平等。而民法規範私人間的法律關係,以平等為基礎,故為私法。 3.舊主體說: 凡法律關係主體之一方為行政主體或國家機關者為公法,若法律關係之主體全屬私人者為私法。...
【Lina Rain L】評論
公法與私法:區別標準:1.學說理論:公法與私法的區別標準,主要有四說:(1)利益說:A.以公益為目的者為公法;以私益為目的者為私法(2)從屬規範說:A.規範上下隸屬關係者為公法;規範平等關係者,為私法。(3)主體說:A.法律關係主體的一方或雙方為國家或機關者,為公法;法律關係的主體雙方均為私人者,為私法。(4)新主體說(特別法規說):A.國家或機關以公權力主體地位作為法律關係的主體者,該適用的法律為公法;該法律對任何人皆可適用者,則為私法
【106 Police 上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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