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外國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其中文姓名之規定,何者錯誤?
(A)應取中文姓名
(B)得以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C)本名以一個為限
(D)依其文化慣俗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C,D
難度:適中0.486842
統計:A(36),B(38),C(88),D(121),E(6)

用户評論

inspire Chien】評論

正確選項為(C)、(D)。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D

添丁】評論

第1條(本名)  中華民國國民,應以戶籍登記之姓名為本名,並以一個為限。   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之姓名登記,依其文化慣俗為之;其已依漢人姓名登記者,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回復傳統姓名者,得申請回復原有漢人姓名。但均以一次為限。   中華民國國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結婚,其配偶及所生子女之取用中文姓名,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外國人、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其中文姓名,亦同。   已依前項規定取用中文姓名者,得申請更改中文姓名一次。   回復國籍者,應回復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時之中文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