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資產在計算贈與稅時,有關價值之認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土地係以公告地價計算
(B)房屋係以評定價格計算
(C)上市上櫃公司的股票,原則上以贈與日之收盤價認定
(D)未上市(櫃)股票原則上以贈與日該公司資產淨值估定,惟仍須再考量其資產中所含有上市(櫃)之股票價值再加以調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2),B(1),C(2),D(1),E(0)

用户評論

hoomyy】評論

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8條、第29條)

】評論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為執行上開條文所定時價之必要,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乃明定:「凡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稱上市)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以下稱上櫃)之有價證券,依繼承開始日或贈與日該項證券之收盤價估定之。」又同細則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未上市或上櫃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除前條第二項規定情形外,應以繼承開始日或贈與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估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