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訴願人誤向無訴願管轄權之機關作不服原行政處分之表示者,無管轄權之機關應如何處理?
(A)應以訴願不合法,為不受理之決定
(B)應認為訴願無理由,以決定駁回之
(C)應將該事件移送於原處分機關,並通知訴願人
(D)應通知訴願人撤回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85477
統計:A(4),B(2),C(475),D(1),E(0)

用户評論

神秘的大鼓】評論

因為要讓原行政處分機關進行自我省察 (或是寫答辯書)。訴願法 第61條 訴願人誤向訴願管轄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以外之機關作不服原行政處分之表示者,視為自始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前項收受之機關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於原行政處分機關,並通知訴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