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atrina Li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376左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④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①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②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贓物罪。
【用戶】keynote_che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我的口訣:衫沾到漆,背恐髒(3占盗欺背恐贓)
【用戶】zxcvb87010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口訣好用 感恩!!